大中矿业IPO隐患:下游亏损或影响盈利
2012年04月23日 8:53 1379次浏览 来源: 京华时报 分类: 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发生多次事故隐瞒因存隐患被整改情况
近日,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中矿业”)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书(申报稿)。记者通过对招股说明书的梳理,发现大中矿业涉嫌隐瞒在报告期内违规被整改的情况。
报告期内两起事故4人亡
大中矿业的主营业务为:矿产品开采、加工、销售及矿产品冶炼,钢材、建材销售,公路经营管理,氧化球团的加工和销售。公司本次拟登上交所,发行不超过20000万股,保荐人为国泰君安证券。
作为矿业公司,安全事故控制是否得力很关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大中矿业发生了两起安全事故。2009年5月15日,公司书记沟铁矿2号井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0万元。2009年6月3日,公司书记沟铁矿4号井发生一起因罐笼坠落引发的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隐瞒公司去年违规被整改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获悉,2011年8月22日,自治区安监局向巴彦淖尔市安监局公布隐患整改指令。指令称,2011年8月18日,自治区安监局执法检查组,对内蒙古大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时,发现以下问题:一、东五分子铁矿三号矿体和六号矿体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二、书记沟4号矿井1200米标高以下开拓工程应尽快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目前属于非法建设;三、书记沟4号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四、东五分子尾矿库溢洪道设计规格太小,不能满足排洪需要。
整改令称,鉴于大中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经自治区安监局研究,下发整改指令:一、责令东五分子铁矿三号矿体和六号矿体立即停止生产;二、书记沟4号矿井1200米标高以下开拓工程立即停止建设,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三、限期整改书记沟4号矿井通风系统存在问题;四、尽快完善东五分子尾矿库排洪设施;五、巴彦淖尔市和乌拉特前旗两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该企业的安全监管,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从隐患整改令来看,大中矿业在报告期内,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非法建设等多项问题,且两个矿体被要求停产,公司的管理存在诸多漏洞。对于如此重大的问题,大中矿业在招股书中却只字未提。在招股书“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一栏中,公司的表述为“本公司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不提子公司去年塌陷事故
招股书显示,2008年12月,大中矿业收购了安徽金日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金日盛矿业成为大中矿业的子公司。据多家媒体公开报道,2011年4月10日,安徽省霍邱县范桥乡金日盛矿区发生塌陷事故,塌陷面积达上万平米,塌陷区范围内数十户居民房屋开裂。
塌陷区位于“金日盛矿业”的一号探矿井井区,产生塌陷的区域距地表270米左右。金日盛矿业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实验采场下盘的大理岩层破碎严重,导致在实验回采时发生片帮冒落,引起上部覆盖层位移,从而引起塌陷。事发时,地上和地下都没人,因此没有出现伤亡。
记者查阅招股书,此次子公司矿区坍塌事故没有记载。
下游整体亏损或影响盈利
大中矿业以国内大、中型钢铁企业为主要客户。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公司向包括包钢股份及其关联方以及邯郸钢铁集团在内的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占同期销售收入的86.94%、49.09%和56.76%。公司称,基于铁精粉作为大宗原材料及国内市场的特点,若部分客户生产经营出现较大波动,可能对公司的铁精粉销售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然而今年钢铁行业的走势却为大中矿业未来的盈利蒙上了阴影。4月18日,中钢协公布一季度统计数据,1-3月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累计亏损10.34亿,较去年同期大幅下滑。
已上市钢企公布的一季度数据也佐证了中钢协的说法。截至4月16日,已有8家上市钢企预告一季度业绩,7家称将大幅亏损和下滑,其中鞍钢股份预亏18.8亿元,华菱钢铁预亏6.9亿-7.3亿元,韶钢松山预亏3.3亿元,首钢股份预亏1.4亿-1.6亿元。
在下游企业整体亏损低迷的大背景下,大中矿业未来的盈利之路也充满了变数。
责任编辑: 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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