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矿业IPO恐落空 未批先建发生塌陷事故
2012年05月24日 10:54 4852次浏览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分类: 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一场塌陷事故很可能使得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中矿业”)IPO之路出现变数。
发生塌陷事故的是大中矿业全资子公司安徽霍邱金日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日盛公司”)矿区,当地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积极应对。
记者调查发现,事发地正是大中矿业IPO的募投项目,而且该项目还涉嫌未批先建以及在未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大规模生产,这可能令大中矿业IPO落空。
救援 地方政府积极应对塌陷事故
5月5日,金日盛公司矿区发生地面沉降,造成沉降区附近村庄民房倒塌,3人死亡4人受伤;同时金日盛公司位于塌陷区下方的井下作业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事发后的第二天,当地政府发布消息称,5月5日21时左右,位于霍邱县冯井镇境内的安徽金日盛矿业有限公司发生地面沉降,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经事故调查组初步认定,是大理岩溶洞坍陷引起地面沉降,沉降面积约2800平方米。
霍邱县委宣传部相关人员介绍说,此次事故初步认定是大理岩溶洞塌陷引起地面沉降。事故发生后,霍邱县委、县政府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赶到事故现场组织紧急救援,至23时左右救援结束。霍邱县委、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事故现场处置指挥部,在沉降区周边设置警戒隔离带,公安民警和镇村干部严密防守,事发1小时警戒线内群众全部安全转移;同时,在沉降区周边设立多个观测点及时监测地面沉降情况。
记者来到事故现场采访也看到,沉降区周边已设置警戒隔离带,并有民警把守。然而,霍邱县政府发布的上述消息中并没有金日盛公司井下事故的信息。
由于金日盛公司井下事故的信息一直未公开,公司被指存在瞒报行为。金日盛公司党委书记贾兴贵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瞒报行为确实存在,但是瞒报行为的主体为施工方,“直到安监局和公安局接到举报称井下发生事故,我们才开始查这个事情。从瞒报的角度说,我们也是受害者。”
“我们没必要瞒报,10人以下的死亡都是‘较大事故’,多一个少一个都是事故,如果瞒报一个人员可以把‘重大事故’变成‘较大事故’,那么瞒报还有意义,还值得冒险。我们这种情况完全没有必要瞒报。”贾兴贵说,地面上发生3死4伤后我们马上上报有关部门,由于当时没发现井下事故,也就不存在上报井下情况。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有关事故等级分类的规定,3人以下死亡为“一般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是“较大事故”。
贾兴贵所称的施工方,是安徽铜陵万通井巷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周油坊铁矿项目经理张良民告诉记者,井下事故发生后,他便将死者运往阜阳处理后事,走时交代项目部副经理向矿里报告情况,但是后来才得知副经理忘了上报。
“事故发生后,我们按照国务院493号令(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组成了调查组,瞒报是定性了,确实存在瞒报的情况。”参与调查组的安徽省安监局监管一处何姓处长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现在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都停工了,企业也在整顿,现场勘查和约谈工作也都已完成,聘请的专家组正在准备技术报告,技术报告出来后就会出调查组报告。
另据记者了解,国土部门针对此事也组成了调查组。消息人士表示,虽然调查报告还没出来,但是两个调查组都倾向于认为这次事故是地质灾害。
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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