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发布

2012年10月12日 9:26 86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证监会11日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标志着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纳入法制轨道。
  考虑到股权明晰是公众公司监管的一个重要基础,办法第三条增加“股权明晰”作为准入条件,将核心员工纳入发行对象范围,并规定了核心员工的认定程序。在确定发行对象数量时,除公司股东外,其他发行对象合计不得超过35人。
  办法明确了非上市公众公司到交易所上市,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并增加有关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出具专业意见、防控内幕交易等原则性要求,并明确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按照“定向发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股东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办法规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并经中国证监会确认后,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核准”。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尽快推出相关配套规则,力争在明年1月1日办法正式施行前基本完成。

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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