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年11月06日 8:49 896次浏览 来源: 证券时报网 分类: 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证券代码:603399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2-017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1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0月31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12年11月5日16时。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会议由董事长郭光华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申请201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12年至2013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申请10666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期限为2012年11月29日至2013年11月23日,用以补充公司日常所需流动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郭光华为办理上述事宜的有权签字人,授权期限至2013年11月23日。
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与2012年10月31日收到公司董事段安娜女士的《辞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1名,候选人为夏江洪。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召开2012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议召开公司2012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申请201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2项议案。会议时间、地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5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夏江洪先生,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常住地为辽宁省锦州市。曾任北宁市山庆制药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3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目前兼任新华龙集团董事、小额贷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399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2-018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龙”)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2年11月21日(星期三)召开2012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2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召开会议时间:2012年11月21日(星期二)10: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嘉宾。
6.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申请201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 《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连同登记资料,于 2012年11月20日16:30前到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一段50号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邮编:121007(信封请注明“2012年第5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2年 11月19日、11月20日,每日 9 :00—12: 00、13 :00—16: 30。
3.登记地点: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办公室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 话:0416-3198622
传 真:0416-3168802
联系人:王子阳张韬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请自理。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邮编
联系地址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关于公司申请201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责任编辑: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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