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一扯出30亿铜矿国资流失连环局

2013年03月20日 8:52 444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七0二队原法人被捕 高雪东涉贿赂
  更值得一提的是,《民事起诉状》还披露一个重要细节:即2008年5月,七○二队还与遵化大向东签订过一份《合作勘查开发绥阳镇洋灰洞子铜矿协议书》(下称“2008年合作协议”)。
  对这份协议的由来与定性,《民事起诉状》称:2008年5月,遵化大向东以向七○二队时任法定代表人行贿的手段达成股份转让协议,将原告在2006年合作协议中10%股份以600万元的低价受让。为此,高雪东及该七○二队原法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细节意味着:遵化大向东首先“认可”2006年合作协议下七○二队对铜矿拥有权益;其次通过非法手段低价获得后者10%股权。
  为核查该事件对遵化大向东及其控制人高雪东的影响,记者尝试向黑龙江法院系统调取对七○二队原法人的《判决书》,最终未果。但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判决书中提及将对行贿单位遵化大向东及行贿人员“另案处理”。
  上述信息均指向:在ST天一筹划定增收购东宁大向东时,高雪东已有涉案劣迹;洋灰洞子铜矿探矿权的权属确认存在明显法律瑕疵,不符合监管规则。然而,ST天一对此未作任何披露。
  但另一方面,《民事起诉状》也有许多细节未作披露与解释,如:七○二队何以迟迟不进行对遵化大向东、东宁大向东的股权确认?七○二队是否分立过洋灰洞子铜矿探矿权?是否有将核心资产,通过一系列“技术”手段零对价转移至东宁大向东的行为?若有,背后目的又为何?
  对《民事起诉状》的说法与不足,记者希冀向高雪东求证相关细节,但几次找寻其电话号码,拨过去均无人接应。
  而ST天一公告的说法则是:“上述合作开发协议以及七○二队的权利主张之真实性、合法性,尚待处理诉讼案件的人民法院认定与裁决。”

  东宁大向东突击转让 贤丰矿业登场
  面对七○二队突如其来的诉讼,高雪东选择第一时间“金蝉脱壳”,将东宁大向东100%股权转让给贤丰矿业。
  贤丰矿业甫一亮相,资本市场即聚焦其身份,甚至质疑:涉诉状态下,高雪东为何且如何能将东宁大向东股权转让给贤丰矿业?
  对此,记者尝试多次联系贤丰矿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谢海滔,但均石沉大海;亦无法从七○二队、高雪东处了解原委。
  而ST天一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的说法则是:七○二队起诉但未冻结相关股权,高雪东所持东宁大向东100%股权没有质押、抵押、查封等状况,故可完成股权转让。
  一个偶然的机会,记者从牡丹江市中院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本次诉讼的法院传票下达的具体时间点:1月16日送达高雪东在天津的住所;1月17日送达遵化大向东;1月23日送达东宁大向东。
  极为巧合的是,东宁大向东于1月22日召开股东会审议股权转让事宜,23日完成贤丰矿业的受让工作。
  对于这笔掐点交易的初衷及用意,若非对诉讼有所“顾忌”,显然令人难以理解。同时,对于贤丰矿业与高雪东的关联,引人遐想:高雪东是否可能临时找到一个毫无关联的买家,几日内支付30亿价款收购涉诉的东宁大向东?
  据贤丰矿业网站介绍,其总部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是一家致力于矿产资源领域投资、开发、研究和服务业务的综合性集团公司。
  根据网站信息,记者来到位于东莞国际商会大厦的办公地址。大厦17楼,窗明几净,“广东贤丰矿业集团”的招牌引人注目,办公区似新近装修。不过,当记者提出约见相关负责人采访时,被告知“领导不在”。此外,记者多次拨打贤丰矿业网站电话,亦未能找到集团负责人。而记者通过多种渠道获得的贤丰矿业谢姓总经理电话,也未能接通。
  记者查阅工商资料,贤丰矿业成立于2010年4月1日,主要股东包括广东中贤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谢海滔,分别占比13%和87%。广东中贤集团主要股东为谢松峰、谢海滔以及余永雄,分别出资75%、20%以及5%。
  种种蛛丝马迹显示,贤丰矿业和大向东以及高雪东此前早有联系。
  据查,贤丰矿业网站信息显示旗下拥有一处福建将乐县丰源铜钨矿。查询福建非煤矿山安全许可信息发现,该矿产主要负责人名叫温长贵。而目前东宁大向东的法人代表也名叫温长贵。
  记者又向洋灰洞子铜矿所在东宁县政府相关人士了解获悉,贤丰矿业与东宁大向东曾有资金往来,规模在千万以上;2011年还曾洽询过购买铜矿权益事宜。
  30亿之巨的资产,又在时间点上如此巧合,贤丰矿业是否在高雪东“火速”转让中扮演“救急”的角色?引人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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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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