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面清理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

2017年11月13日 8:49 238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地质矿业   作者:

日前,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清理各类保护区内的矿业权。市、县政府要在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提供的各类保护区矢量数据等基础上对本行政区域各类保护区内的矿业权设置情况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和核查清理,并形成清理报告。

福建省强调,要依法开展各类保护区内的矿业权处置。对核查发现的与各类保护区重叠的矿业权,市、县政府要采取公告废止、扣减避让、整体注销等方式,逐个矿业权提出明确的处置意见。各地未按规定提出处置意见前,暂停受理矿业权的新立、延续、转让和变更登记申请。

同时,建立各类保护区信息的动态更新机制。各类保护区的省级主管部门应将保护区批准文件和设立时间、面积、范围坐标、功能分区等数据信息,以及关于禁止、限制探矿、采矿和建设开发的各项管理规定汇总提供给福建厅;依法依规由市、县批准设立的各类保护区矢量数据等由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汇总后报福建厅。今后,各类保护区原有范围发生变化或新设保护区的,应及时更新信息并提供给福建厅。福建省各类保护区基础数据库逐步完善后,纳入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信息管理系统。

责任编辑:罗娜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bekwai.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