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矿山等十领域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018年01月09日 11:11 252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地质矿业

浙江省安监局、建设厅等七部门近日发出通知,在矿山等十大领域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根据《关于在高危行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规定,浙江省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带储存经营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金属冶炼,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等行业领域,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其中,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八类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到2018年底力争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现全覆盖。

通知指出,实行差别化浮动费率机制。支持承保机构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用等级记录等作为费率调整因子,并根据企业上一年度安全生产状况或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保险赔付情况,每年浮动调整1次,倒逼企业重视安全生产、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岳德亮)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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