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强化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

提出运用法治手段加强产权保护、协调利益关系,深化矿业权管理改革

2018年09月07日 14:26 469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地质矿业

然资源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改进作风、提高能力、压实责任,从源头预防、化解自然资源行政争议作出系统部署。

近年来,自然资源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呈现持续高位运行态势。《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法治思维,确保自然资源各项管理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善于将自然资源领域的矛盾纠纷导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化解,运用法治手段加强自然资源产权保护,协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利益关系,让人民群众在办好每一件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通知》提出,要聚焦重点领域推动源头治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有效减少行政纠纷。结合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等继续推动矿业权审批权下放,实施减证便民,规范矿业权行政审批流程和要件。及时修订行政审批指南和标准化流程,为群众做好服务指引;大力推行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严格执行审批时限要求,依法按时办结审批事项。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坚持依法规范、公正公平,指导分类处置本地区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业权,明确矿业权退出的处理办法和补偿范围、标准等。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人工智能等手段,实现投诉举报事项处理上下联动。

《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强化问题整改,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强化考核监督;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并提出了突出领导责任、协调联动处理群体性案件、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责、实施追责问责、建立违法违纪线索移送制度、建立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约谈通报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办案力量等八项新的具体要求。队伍建设方面,《通知》提出要配备专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加强事业单位、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业务支撑。△(西 四)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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